有媒體統計,2000年至今的130餘名官員非正常死亡被媒體公開報道過的案例裡,大部分為自殺。《財經》曾不完全統計出2012年12月至2014年12月期間官員非正常死亡數量,共計99名,其中52例被證實為自殺,34例在公開通報或報道的表述中為墜亡或溺亡等。
而中組部年初下發的調查表要求填報“死亡原因”時,有“自殺、他殺、其他原因”三項選擇;而7個自殺原因選項位於前三的,分別是“涉嫌違紀違法;患有抑鬱症等精神疾病;工作壓力大”。中國人民大學國家發展與戰略研究院副院長、經濟學院教授聶輝華表示,問卷的設問方式暗示著一個信息,懲戒“違法違紀官員”反腐大背景下,官員自殺確與之有著關聯性。
高強度反腐確實讓一些官員飽受壓力,如2014年原南京六合區委書記、南京化工園區黨工委書記婁學全,因接受宴請並收受慰問金被免去官職,並受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三個月後在家上吊自殺。“這幾年被判死刑的官員數量明顯下降,但自殺官員的數量卻明顯上升。”聶輝華告訴北青報記者。“我們收集了最近三年的樣本,貪腐或涉嫌貪腐的官員在自殺官員中大約占到三成。”
來源:北京青年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