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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非京籍兒童入學審查:先辦齊28個證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5-05-26 10:06:49


 
  九年義務教育規定了孩子們受教育的權利,現實卻又在這個權利前面加上了28個限制條件。我感到困惑:適齡兒童的九年義務教育的權利跟父母是否有勞動合同、是否有繳納社保、是否受聘於一個已經註冊了的公司有關係嗎?享受九年義務教育的權利跟父母是否領了結婚證、是否有婚育證,甚至跟媽媽是否遵守了計劃生育政策有關嗎?“父母雙方所在單位的營業執照和組織機構代碼證”,這無疑是在直接拒絕自謀職業父母的孩子嗎?那些家長做家政的、建築工地上幹活的、擺攤賣水果的,難道這些家庭孩子的受教育權利就要因為這兩個證件而失去嗎?

  孩子入學提交這些證件,是為了證明孩子有資格入學還是要將孩子拒之門外呢?

  “五證”中有一項是在京住所證明,對於這項要求所有家長也能認可,畢竟孩子要正常學習生活,總是要有一個相對穩定的住所嘛!可是,具體要求完稅證明、發票等種種文件著實把家長們折騰得夠嗆。我所居住的北京市昌平區冷泉鎮,今年適齡孩子的家長為了一張繳稅單,往返鎮政府跑了8趟。鎮政府每天只放100個號,我們社區的一位孩子家長在凌晨四點趕到鎮政府時,發現前面已經排起了長長的隊伍,一位家長對她說:“你先回去吧,今天肯定繳不了稅了,今晚吃過晚飯來這裡熬夜等吧。”

  經過幾個月的努力,杜姐終於辦齊了28個證件,開始準備5月18日的初審。杜姐告訴我,有的地方初審通過率不足50%。如果幸運的話,初審通過後,她和孩子將迎來一批入戶審核的官員——街道辦、居委會、派出所、聯防隊、學校聯合入戶核審,主要問話對象是孩子。此前已有家長說,自己的孩子一見這陣勢就不由自主地開始渾身發抖,因語無倫次而沒有通過核審。所以,杜姐還有一項主要任務就是通過模擬訓練讓自己孩子學會對話。而且,由於入戶審核不事先通知,初審通過後,杜姐就得從單位請長期假在家里等候。

  《中華人民共和國九年義務教育法》第四條規定,“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適齡兒童、少年,不分性別、民族、種族、家庭財產狀況、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並履行接受義務教育的義務。”第十一條規定,“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在非戶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適齡兒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義務教育的,當地人民政府應當為其提供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條件。”既然有法律明文規定,為什麼在現實中,孩子們上學卻要如此多“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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