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也側證了對於公共資源被壟斷專享的嚴格清查,將私人會所攆出公共之地,只是第一步,需要持續的措施跟進:通過建章立制,對歷史文化資源、山川河流景觀等周邊的商業開發,進行嚴格的審批;通過紀委監督、媒體監督、群眾監督等各種方式,讓“不敢染指”成為基本常識。有的地方已經開始出台相應的文保制度,努力做到有章可依;有的地方持續監督跟進,努力做到違章必究……這些都有助於“公共資源還利於民”,也應該在更廣泛的層面全面推進。
特權所在絕對不只是西湖的幾個會所,“還湖於民”“還溪於民”“還山於民”“還路於民”,也絕不是杭州西湖一家之事,建立公民享受公共資源秩序的各種“還”,需要持續的努力。習近平總書記曾講過,“要對作風之弊、行為之垢來一次大排查、大檢修、大掃除”;此番對此問題的再度表態,是一個信號,各地各部門都應反思:在自己的管轄範圍內,特權壟斷專享的行為都排查出來了嗎,檢修到位了嗎,掃除乾淨了嗎?在自己的身上,有沒有殘留凌駕於普通百姓之上的特權意識,有沒有將普通老百姓的利益放到最高位置的執政常識?
公共資源就該姓公,民要進,特權就必須退。病去如抽絲,清除特權毒瘤,尤其是清除某些人腦子裡的特權意識,讓公共資源回歸全面為民的本質,不可能畢其功於一役,需要持之以恒、常抓不懈。這就決定了在較長的時間裡,仍然需要從中央到地方的高壓態勢,嚴格清查,建章立制,守護民眾利益;同時發動媒體與群眾監督,從各個方面扎緊制度的籬笆,守住老百姓的每一寸“利益地盤”。唯有如此,才能讓“公共資源只能為公、決不可為私”“公共資源永遠歸益於百姓”的理念徹底回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