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6月11日電/全國人大常委會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委員譚惠珠日前在接受新華社記者專訪時表示,“一國”和“兩制”之間需要很多磨合,基本法是在綜合考慮各種因素後,為兩者提供的最好的銜接平台,是最適合香港、最有效的法律。
新華網報道,譚惠珠是少數幾位目前仍活躍在香港社會的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委員。作為一名從始至終見證基本法起草、實施過程的香港資深律師,她深感自己有責任去推廣基本法,讓“一國兩制”能夠更好地貫徹實施。
譚惠珠認為,中央對港政策是一貫的,在解決香港社會爭議的時候要回歸基本法,否則香港不可能跟中央達成良性互動,香港社會也不可能會有和諧局面。
“看到社會上越來越多爭議,我常常覺得痛心。國家政策一直在向香港傾斜,但香港並沒有好好抓住國家戰略機遇,為中國的改革開放使出十八般武藝,而是一味被政治爭拗牽制著裹足不前。這樣下去,香港的未來不樂觀。”譚惠珠強調說。
1985年7月,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員會開始工作。時年39歲的香港律師譚惠珠從那時起,工作和生活就沒有離開過基本法。
譚惠珠至今還珍藏著當年參與討論時的手寫筆記本。翻開厚厚的記錄,上面寫著當時討論時的細節,比如關於香港駐軍章節,誰來出資、誰來提供場地、駐軍的職責範圍等,不少委員都提出了具體建議。
“從一開始有很多爭議,到一次次的咨詢和調研,可以說基本法中的每一個條文、每一個字眼,甚至每一個標點符號,都是經過反覆討論,最終敲定下來的。”回憶起草過程,譚惠珠記憶猶新、歷歷在目。
根據基本法第45條,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際情況和循序漸進的原則而規定,最終達至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後普選產生的目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