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梳理救災中心項目各類往來文件發現,該項目從立項到正式開工建設用了8年時間。在此期間,項目進行了多項功能調整,總建築面積從2萬平方米增加到了4萬多平方米,總投資也從4000多萬元增加到2.1億元。
在多次調整的建設內容中,一個重要的調整就是利用項目一半地塊建設了所謂“經濟適用房”。記者看到,緊鄰救災中心綜合樓的還有兩棟建築,分別為一棟小高層和一棟高層住宅樓。一位在附近經營的小吃攤主說,這個小區是陝西省民政廳的家屬院,裡面住的都是民政廳的幹部,“不少人都是廳級領導”。
陝西省委巡視組在巡視意見中指出,陝西省民政廳擅自在籌建救災中心項目中,修建經濟適用房項目,廳級領導幹部住房面積超標。2009年1月在救災中心項目建設用地內,修建職工經濟適用房住宅樓2棟,共250套,2011年4月竣工。其中項目1號樓為廳級幹部住宅樓,共18套,每戶建築面積201平方米,超過陝西省廳級幹部120至140平方米的規定,且超面積部分未按規定繳納購房款。
對此,救災中心項目相關負責人表示,建設家屬樓的原因是2005年廳里群眾對住房困難問題反映強烈,當時的民政廳黨組開始籌劃建設經濟適用房,隨後取得了省級有關部門的批覆,並納入了陝西省和西安市的經濟適用房建設計劃。
但記者注意到,在向陝西省省直機關房改辦遞交的建房申請中,陝西省民政廳寫道:“我廳在西安未央區肖家村路口有土地17.425畝,除擬建省老年公寓和社會福利中心外,計劃為職工建兩棟高層經濟適用房”,並未提及該地塊是陝西省救災中心項目統一征用的土地。而在陝西省政府機關事務管理局批覆的同意陝西省民政廳申請變更土地用途的文件中,相關地塊則被稱為“機關綜合用地”,並未提及其為陝西省救災中心項目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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