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6月19日電/日本政府19日在內閣會議上通過了有關東京電力福島第一核電站事故損害的報告,並提交給了國會。根據《原子能損害賠償法》,匯總了包括福島第二核電站周邊的居民疏散在內的損害和賠償狀況。
共同社報道,《原子能損害賠償法》規定,當發生核能損害時,政府必須迅速向國會匯報受損情況。有關福島第二核電站的內容花了很長時間才出齊。事故過去四年以上終於出爐。
報告中總結了在福島縣的疏散指示和損害發生情況。報告稱,政府為了扶持負有巨額賠償責任的東電而設立了原子能損害賠償支援機構(後改組為原子能損害賠償及報廢等支援機構),並設9萬億日元(約合人民幣4540億元)隨時可以變現的“交付國債”發行額度提供資金支持。關於賠償的進展情況,報告稱東電迄今為止向災民總計支付了49,640億日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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