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實施的新環保法規定,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保主管部門對環境違法行為進行包庇的;依法應當作出責令停業、關閉決定而未作出的,除了要接受行政處分外,主要負責人應當引咎辭職。通過加強生態環保考核、約談地方政府負責人等方式,讓地方黨委政府負責人依法行政、敬畏法律,環保部門才能挺起腰杆鐵腕執法,幫助地方黨委政府既守住“發展”這條底線,也牢牢守住“生態”這條底線,對本行政區域的環境質量切實負起責任。另外,還應進一步推進環保信息公開和公眾參與,讓公眾、媒體能夠充分了解企業排污狀況、生態環境狀況,從而形成倒逼機制,督促企業和政府承擔環保責任、共建美麗中國。全社會合力向污染宣戰,環保局長不得不寫匿名信舉報污染的怪現象才會徹底消失。
(來源:人民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