哀公接著疑惑地問:“戴著禮帽穿著禮服去親自迎娶,是不是顯得過於隆重了?”孔子於是嚴肅地闡發了一番大昏的重要性,最後總結說:“為政先禮。禮,其政之本與!”怎麼隆重都不過分。
可見,這裡的“禮”實際上談的是“大昏之禮”。孔子認為為政要做到三點:夫婦別,男女親,君臣信。然後提出“愛與敬”是“政之本”,而婚禮正是愛與敬的體現,能“成親”、“成身”,因此後來的《孔子家語》一書便將此章題為《大昏解》。
那麼,“禮,其政之本與”這句話是如何變成“marriage lies at the foundation of government”的呢?這是19世紀,英國的漢學家、牛津大學教授理雅各(James Legge, 1815年-1897年)所譯。在這《禮記》的首部英譯本中,他將此句譯為“this ceremony [i.e., marriage] lies at the foundation of government.(這種禮[換言之,婚姻]是政體的根基)”。理雅各(左)和他的三個中國學生。
不過,美國最高法院的判詞接著寫道:“應當誠實且必要地指出,這些(對古人的)引用是基於婚姻是兩性之間的結合的認識之上”(It is fair and necessary to say these references were based on the understanding that marriage is a union between two persons of the opposite sex.)這確是大實話,因為孔子在《哀公問》裡就指出,大昏是為了撮合兩家的好事,傳宗接代,以繼承先聖的事業,以為天地、宗廟、社稷的主人(“合二姓之好,以繼先聖之後,以為天地宗廟社稷之主”)。
可以看出,孔子非常重視夫婦關係,並將其視作人倫之始、為政之本。《易·序卦》中有一段可視作孔子婚姻思想的注腳:“有天地然後有萬物,有萬物然後有男女,有男女然後有夫婦,有夫婦然後有父子,有父子然後有君臣,有君臣然後有上下,有上下然後禮義有所錯,夫婦之道不可以不久也,故受之以恒,恒者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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