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疑
1 成果如何出爐?
為南京大屠殺等進行司法公證
據李忠傑透露,每個省、自治區、直轄市負責調查本行政區域內人口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調查工作從省、市、縣一直深入鄉鎮甚至村。
一些重要的、涉及多個地方的專題,如勞工、細菌戰、化學戰、“慰安婦”、難民、華僑等,則組織有關專家進行專題調研。
中央黨史研究室還組織查檔小組,分赴美國、俄羅斯、日本等國搜集檔案資料。另有17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課題組前往台灣查檔。
李忠傑解釋,這是因為當時國民政府曾組織比較大規模調研,留下豐富檔案,“有的非常仔細,比如說某個人受傷了,他口述受傷的情況很詳細,甚至受傷的部位,在手臂什麼地方,都很清楚,有的還附有草圖。”
但因幾十年積壓,沒有較好整理,“有的都壓成餅了”,不過,李忠傑透露,他們仍找到一些諸如日本當年轟炸新疆的檔案材料。
調研的具體方法除查閱和搜集檔案文獻資料、有關報刊資料及此前研究成果外,李忠傑透露,對一些特殊的重大事件,特別是重大慘案等,也同時進行社會調查,記錄證詞證言。
“有條件的,還進行必要的司法公證,如南京大屠殺、潘家峪慘案等,使這些調查都成為在法律上可以采信的證據。”李忠傑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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