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僅僅讓土地向種糧大戶集中,或是辦家庭農場,還有農民入股、土地托管等各種各樣的形式。土地並沒有流走,農民想收回來就能隨時收回來。”他強調,“必須是在尊重農民意願的基礎上,不拘一格地推進多種形式的適度規模經營。”
許多地方的經驗證明,適度規模經營後,一項顯而易見的好處是打掉田埂,多出了許多耕地。“我在雲貴那些地方考察,看著真是心疼啊!巴掌大的一小塊土地,僅田埂就占了將近20%!如果按股份制、合作經營的方式,把田埂打掉,能多出多少土地啊!”總理說。
同時,集中連片的大面積耕地,也有利於提高農業機械化程度。李克強說:“田埂不打掉,大型機械就下不去,沒法深耕深翻,只能大量使用化肥。如果採用大型農機,深翻深耕到40厘米,將會大大緩解過度使用化肥的問題。”
李克強說,一方面,小塊農田造成了大馬力機械缺乏市場需求,農機廠的生產能力嚴重萎縮,只能生產小馬力機械;另一方面,在真正大規模種植的農場,需要大馬力機械,又只能拿著國家補貼從國外進口。
總理指出,更重要的是,通過多種形式的適度規模經營,將有力支撐農民收入的進一步提高。“農民的收入不僅來自土地流轉、出租土地,也能入股合作社,還能在裡面打工,真正實現了多個身份、多種收入。”李克強說。
(來源:人民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