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我國31個省份均已開展試點相關工作,其中北京等16個省份全面推開,覆蓋約7億人口,大病患者實際報銷比例在基本醫保報銷的基礎上提高了10-15個百分點。
■ 專家說法
“應對‘因病致貧’做出更細致界定”
南開大學衛生經濟與醫療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朱銘來表示,《意見》重申支持商業保險機構承辦大病保險。商業保險機構提供大病保險的經辦管理服務,其意義在於通過積極探索政府購買服務,大力推進公共事務的去行政化,是國家政府職能轉變和社會治理模式改革的一項制度性創新。
對於《意見》中提出的強化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疾病應急救助、商業健康保險及慈善救助等制度間的互補聯動,朱銘來建議做好銜接工作的核心任務是盡快建立信息共享機制,提供“一站式”即時結算服務,確保群眾方便、及時享受大病保險待遇。
他表示,對於享受醫療救助的人群,其資格認定應不局限於事先的貧困身份確定(看病前),而應根據災難性醫療支出的標準對醫療費用發生後的“因病致貧”做出更細致的界定,切實做好制度之間的“無縫銜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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