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華大學化學工程系系統工程研究所所長、系主任趙勁鬆教授對財新記者表示,就目前已知情況來看,“現場對氰化鈉的應急處置是得當的。”趙勁鬆強調,“要相信現場專業化的隊伍。”
另一方面,華東理工大學教育部結構可控先進功能材料及其制備重點實驗室教授劉培念對財新記者指出,作為強氧化劑,雙氧水在分解過程中釋放單原子氧,對細胞極具殺傷力,可能會對環境造成影響,也只能是兩害相權取其輕了。
不過,劉培念和黃焱都告訴財新記者,雙氧水的負面影響是短期的,容易降解,一般來說對水源影響不大。
天津市安監局副局長高懷友在新聞發布會上表示,通過調查詢問事故企業相關人員、市交通委信息系統、海關報關數據,初步認為,事故危化品主要集中在裝箱區和運抵區。其中,裝箱區的危險化學品可能有鉀、鈉、氯酸鈉、硝酸鉀、燒碱、硫化碱、矽化鈣、三氯乙烯,氯碘酸等;運抵區的危險化學品可能有環己烷、三乙基丙氯、二甲基二硫甲酸、硝酸銨、氰化鈉、二四二甲基苯胺等。
劉培念最關心的,是散落的氰化物附近還有哪些化學品,特別是有沒有酸。這是因為,氰化物與硝酸鹽、亞硝酸鹽、氯酸鹽反應劇烈,有發生爆炸的危險。而氰化物遇酸所產生的氰化氫氣體,劇毒易燃,“非常非常危險”。劉培念表示,爆炸時還發生了哪些化學反應,目前不得而知,因此可能會有一些無法預料的情況發生。
財新記者搜索論文網發現,這批氰化鈉的貨主單位河北誠信有限責任公司在氰化鈉的安全、緊急處理方面,看似有不少心得。
在一篇發表在行業雜誌《精細與專用化學品》的文章中,河北誠信有限責任公司的高級工程師賈榮榮等詳細解讀了氰化鈉的水體、陸上洩漏現場的處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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