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法庭將佔領人士定罪,亦有人批評判刑普遍過輕,例如阻差辦公一般僅判罰款了事。陸偉雄指佔領人士本來就有不同的理念,即使判監亦不會改變他們“公民抗命”的初衷,判刑較輕顯示法庭認同其政治理想,只是錯用違法方式。
協助的士及小巴團體申請禁制令的香港中小型律師行協會創會會長、民建聯的陳曼琪則引述三名青年參與非法集結及刑事毀壞後被判社會服務令,律政司上訴改判監三個半月的案件,希望律政司若認為其他案件判刑過輕,會再覆核加刑。
據律政司回覆,與佔領運動相關的案件中,已就向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擲蛋、被判罰款三千元的兩名被告,申請覆核刑期。
陳曼琪又指佔領人士被捕後未有主動承擔法律責任,擔心佔中令社會出現“破窗效應”,令市民表達聲音的手法更激烈,例如最近的辱罵法官事件。她希望佔領的領袖如學聯前秘書長周永康等主動認罪,以樹立榜樣及實踐初衷。
來源:星島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