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張家高昂的社會撫養費,韓驍稱,除了罰款外,我國在每次人口普查時,會對政策外生育人員的社會撫養費徵收作出特殊規定,生活困難的家庭,經當地縣級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管理部門批准,可以分期繳納社會撫養費,也就是說,在人口普查時繳費辦理戶籍登記,將可能比非人口普查時期費用低。
“超生6子的個例很少見,父母負有主要責任。”中國人民大學人口與發展研究中心教授侯東民表示,對於違反計生政策的家庭,收取一定社會撫養金屬於合理的經濟處罰手段。但對於孩子已出生的既定事實,侯東民建議,相關部門可適當降低罰款,或分期支付,妥善處理孩子戶口問題。
(來源:《新京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