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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克敏(左二)、楊曉波(女)就工業園區和項目建設調研,卻道是“面和心不和” |
中評社北京10月16日電/“絕不能將內鬥看做反腐利器。與小偷、情婦揭腐類似,它們只是客觀上引起了腐敗線索的暴露,提前揭開了腐敗官員的畫皮。相反,內鬥留下的深刻教訓,對當地政治生態的嚴重破壞,更值得我們認真總結,好好反思。”
廉政瞭望報道,2014年4月30日,山西高平市女市長楊曉波黯然落馬。此時,距其“老搭檔”——曾任高平市委書記的謝克敏被查僅1個月。據報道,謝、楊兩人不和已非秘密,他們從工作中“屢有抵牾”發展到“勢同水火”。楊此次被查,有當地人懷疑系被謝克敏揭發。
如謝、楊這般,官員之間通過非正常手段,互相排擠及病態爭鬥的情況,自古以來就不鮮見。十八大以來,一系列因內鬥而舉報,最後雙雙落馬的案例,更將這一話題引入公眾視野。梳理官場內鬥的表現形式及深層原因,可為總結教訓提供有益借鑒。
貪官為何多內鬥
從古至今,貪官內鬥為何頻頻發生?對黨政一把手關係有深入研究的山東學者高維謙告訴廉政瞭望記者,爭權奪利是引發貪官內鬥的核心所在。
多名專家表示,發生內鬥具體有四個方面的原因。首先,從心理因素看,強烈的競爭意識是人類的本能,也是人類發展至今的動力之一;內鬥則是競爭的畸形、病態的表現。
從社會背景看,從古至今盛行的官本位思想,助長了貪官“唯我獨尊”的權欲。“當其認為一方越權,侵犯其權力或權力範圍內的利益,就容易將對方視為異己,引起惡鬥。”高維謙說。
從權力配置看,一些重要崗位,如黨政一把手權力界限模糊,行權規則實際上並不清晰透明,造成雙方摩擦和爭鬥易發多發。
從約束機制看,除了法治規則不健全,多地都有“上級監督太遠,同級監督太難”的情況。亦不排除個別上級放縱貪官內鬥,自己樂得掌控局面,坐收漁利。
相比學者而言,浸淫縣級機關多年、曾在縣委辦任職的侯天海,對內鬥造成的傷害有著更為直觀的感受。用他的話講,貪官之間要鬥起來,還需要一定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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