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1月3日電/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日前印發《深化農村改革綜合性實施方案》,這是當前中國農村改革的頂層設計,是農村經濟社會發展關鍵時期的關鍵部署。
按照方案要求,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深化農村改革要聚焦農村集體產權制度、農業經營制度、農業支持保護制度、城鄉發展一體化體制機制和農村社會治理制度等5大領域。對這5大領域改革的核心問題,要明確大的方向、主要內容和重大方針對策,進一步理清改革思路。
產權制度改革 耕地延包辦法將出具體方案
開展農村土地徵收、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及時總結經驗、不斷完善,形成可複制、可推廣的改革成果。
深化農村土地承包經營制度改革。抓緊修改有關法律,落實中央關於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係並保持長久不變的重大決策,適時就二輪承包期滿後耕地延包辦法、新的承包期限等內容提出具體方案。
明晰的產權是市場經濟的核心。當前,中國市場化改革向縱深推進,農村集體資產歸屬不清、權責不明、保護不嚴、流轉不暢等問題凸顯。如何讓農村“沉睡的資產”活起來,讓農民享有更多財產權利?成為下一步農村改革繞不開的問題。
“走市場經濟道路,明晰產權是個不可回避的話題。農村集體產權越清晰,農村的市場活力就越強大。”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汪玉凱認為,目前中國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相對滯後,導致一方面農村各類要素潛能無法被激活,另一方面也不利於農民合法權利的保護。
這份方案對這一問題著重提及。方案提出,建立健全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要求和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實際的農村集體產權制度,必須以保護農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權利為核心,以明晰農村集體產權歸屬、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權利為重點……確保集體經濟發展成果惠及本集體所有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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