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宋健看來,生育政策和相關配套措施應該協調一致,每一項核心政策的背後,都有若干配套政策作為其順利實施的保障,伴隨著生育政策的調整,一系列相關配套政策措施的調整完善必須提到議事日程上來。
“當前生育服務證制度、社會撫養費制度和獎勵扶助制度的改革和完善迫在眉睫。”宋健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說。
據了解,生育服務證制度實際脫胎於帶有行政審批色彩的“准生證”。夫妻在生育孩子之前,需要備齊各種證明文件,先申請再等待審批。“單獨”二孩放開後,還需要生育夫妻提交其父母的生育狀況,一系列審批手續也較為繁瑣。
王培安表示,實施全面兩孩政策後,將取消二孩審批,實行生育登記服務制度。但符合規定條件要求再生育的,仍需按照有關規定辦理手續。
宋健認為,在群眾生育觀念已經轉變、生育率長期低於更替水平的人口形勢下,繁瑣的登記審批的合理性有待商榷。“保留必要的功能,削減不必要的程序,為符合政策生育者提供盡量寬鬆的政策環境,應該是生育服務證制度改革的出發點。”
建立計生家庭保障機制
對於社會撫養費的徵收問題,更是引起社會熱議。特別是政策正式落地實施之前出現的“搶生”現象,是否需要繳納社會撫養費成為關注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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