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為推動兩岸中華文化復興與整合,提出幾點建議:
第一,充分發揮文化交流對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承前啟後、實現突破的樞紐作用。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是通向和平統一的正確道路,和平發展進程既要堅持兩岸經濟合作、共享利益的原則,又要發揮文化交流、心靈溝通的引領作用;在兩岸關係發展的總體上,應該形成經濟與文化相結合的雙輪驅動戰略。鑒於這幾年“先經後政”的發展路徑已經面臨瓶頸,應該轉向“先經後文再政”的發展路徑,讓文化扮演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積極推手。
第二,要鼓勵兩岸同胞發揮各自優勢,傳承發揚中華文化優秀傳統,建設共同精神家園。台灣意識和台灣文化是中華文化的亞文化形態,具有自身明顯的地域特征和獨有特色;中華文化復興應充分吸收和融合台灣意識和台灣文化,台灣意識和台灣文化也應在中華文化復興中發揮建設性作用。這種共通共融的過程,將使兩岸同胞構築起共同精神家園和命運共同體。
第三,構築兩岸文化認同是兩岸文化交流的核心目標。文化交流的目的是解決文化認同問題,而文化認同與身份認同、政治認同乃至國家認同存在著密切關係,可以說前者是後者的必要前提和根本起點。台灣因其獨特的歷史遭遇,特別是李登輝、陳水扁執政期間推動“去中國化”、操弄選舉民粹,導致島內民眾在國家認同、文化認同等方面,存在較明顯的分歧與偏差,已成為阻礙統一大業的心理障礙。要破解該難題,需要從構築兩岸文化認同入手,導正島內民眾的身份認同,彌合島內在身份認同與國家認同領域的裂痕。
第四,加強兩岸文化交流常態化機制化的建設。多年來,兩岸文化交流雖有較快較大發展,但仍與兩岸關係發展的總體水平不甚相當匹配,特別是缺乏常態化的機制和相關配套措施。加強兩岸文化交流機制建設,既是提升兩岸文化認同,推動中華文化復興的必要舉措,又是落實“兩岸一家親”、“兩岸同胞心靈契合”的具體途徑。在這方面,應該多些“只爭朝夕”的意識和勁頭,或者用台灣的話講是“與其坐而論,不如起而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