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青少年研究中心研究員孫雲曉也持類似觀點:“家庭暴力應該包括性暴力和精神暴力,同時應當特別重視家庭暴力對未成年人的傷害,對未成年人的暴力行為不是教育,而是身心傷害。過去父母打孩子習以為常的時代必須結束了!”
他建議,將發現家庭暴力可報警的權利賦予每個公民,而不是像草案提出的,只有本人、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和某些機構工作人員可以報警。
北京林業大學性與性別研究所所長、白絲帶志願者網絡召集人方剛告訴記者,在草案徵求意見稿階段他就曾建議,在社區和監獄中,應當對不同程度的家庭暴力施暴者進行強制性心理輔導,儘管這一點未被草案成稿采納,他仍認為十分必要。
“這些在國際上都是比較普遍的做法,但國內還沒有。”他遺憾地說。“現在價值觀上的關鍵阻力還是在於從私領域到公領域的過渡,公權力開始干涉家務事,許多人都認為這只是家庭矛盾,調解就好。”
孫雲曉也認為,“家醜不可外揚”一類的傳統觀念,對於發現、制止家庭暴力而言是最大的阻力。
儘管目前的草案僅僅對中小學、幼兒園、醫療機構及其工作人員規定了家庭暴力的“強制報告”制度,但方剛認為,借助各大城市逐漸活躍起來的公益組織、志願者網絡,人們仍然可以向遇見的疑似家暴受害者伸出援手。
(來源:人民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