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2月2日電/記者2日從最高人民法院新聞發言人處了解到,目前王廣建運輸毒品一案尚未進入死刑執行程序,最高人民法院未作出對王廣建停止執行死刑的裁定。
據了解,2014年1月22日,河南省濮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被告人王廣建運輸毒品一案作出一審判決,認定王廣建犯運輸毒品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宣判後,王廣建提出上訴。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於2014年7月31日作出二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並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最高人民法院受理後,依法組成合議庭,認真審查了案件材料,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律師意見,接收了律師提供的相關材料。其間,王廣建提出檢舉揭發他人犯罪行為的線索。一、二審法院正在進行相關核查工作。
最高人民法院新聞發言人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將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准繩,根據核查情況,嚴格依法作出裁判。
(來源:新華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