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艷華說,從國際貿易的理論和實踐來看,開展貿易便利化合作是短期內建設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最有可能取得顯著成效的領域。因此,我國應積極參與沿線貿易便利化合作,在組織機制建設、基礎設施互聯互通、海關口岸管理、貿易便利化能力建設、開放型經濟建設等諸多合作領域提出明確立場。毛艷華就深化沿線貿易便利化合作提出了對策建議:
首先,搭建貿易便利化合作的組織機構和協作機制。首先,應搭建以政府為主導的多渠道交流合作機制。其次,應確定貿易便利化的優先合作領域。在內容設計上,擬就貿易投資促進,通關便利化,商品檢驗檢疫、食品安全、質量標準,電子商務,法律法規透明度等領域開展貿易便利化合作,各項貿易便利化的具體措施,應有助於加快沿線區域內商品、服務、人員、資本的便捷流動。最後,應倡導採取靈活的協作機制和參與方式。
其次,加快沿線各國基礎設施的互聯互通。基礎設施互聯互通有利於提高沿線便利化水平,從而擴大沿線貨物貿易量和降低貿易成本,因此實現基礎設施互聯互通是21 世紀海上絲綢之路建設的優先領域。港口建設與基礎設施互聯互通需要巨額資金,如何消除這一制約瓶頸是實現海上絲綢之路基礎設施互聯互通的關鍵。因此,要以建設融資平台為抓手,科學設計好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中國東盟海上合作基金及中非合作基金的治理結構,通過創新融資和利益分配機制,發揮市場機製作用動員更多的國家參與海上絲綢之路基礎設施建設。
第三,深化沿線各國的海關口岸管理合作。從區域貿易協議的實施來看,推動海關口岸管理現代化是廣大發展中國家擴大對外經貿合作的共同途徑,而海關程序一致化是實現區域貿易秩序規範化的重要基礎。
第四,加強沿線各國貿易便利化的能力建設。與貿易便利化有關的能力建設是近年來各類區域經貿協定的重要內容。只有不斷提升沿線發展中經濟體參與貿易便利化合作的能力,才能提高沿線各經濟體的貿易便利化水平。我國應倡導沿線貿易大國和少數發達經濟體通過召開分享最佳範例研討會,幫助沿線發展中經濟體特別是落後經濟體選擇最符合其國情的貿易便利化行動措施,並對沿線發展中經濟體的行政官員提供技術培訓,提升這些經濟體的貿易便利化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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