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五:親親疏疏,選人用人亂象嚴重
記者在巡視反饋報道中發現,選人用人亦是國有企業的問題多發區,共有48家企業明確被指存在選人用人亂象。其中,18家企業有“帶病提拔”“帶病上崗”問題,占總數的33%,此外還有執行幹部選拔任用制度不規範不嚴格、跑官要官、買官賣官等問題。
回避制度執行不嚴,“近親繁殖”“親親疏疏”“小圈子”等問題在國有企業比較典型。當然,對於國有企業選人用人上的“裙帶”現象,有一些是歷史遺留問題,要用辯證唯物主義和歷史唯物主義的觀點去看待,需在改革發展中逐步解決,在嚴格執行制度中加以避免。
問題六:紀律鬆弛,“兩個責任”履行不力
從2014年第一輪巡視開始,中央巡視工作加入了對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監督責任落實情況和組織紀律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此後的每輪巡視發現,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執行不到位、監督執紀問責失之於寬鬆軟幾乎成為各被巡視央企的“通病”,與監管不力相伴的就是紀律的鬆弛。
中央巡視組發現,中國電子信息產業集團有限公司“對苗頭性問題沒有抓早抓小,查辦案件不力,對一些反映強烈的下屬單位領導人員問題未能及時查處”,國家電力投資集團公司“存在以批評誡勉代替黨政紀處分、以處理具體經辦人代替追究主要責任人等現象”。
正如巡視指出的,國有企業落實“兩個責任”不到位,既有不重視黨的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責任壓力層層遞減等主觀意識的原因,也有黨組織建設滯後、紀檢監察力量薄弱等客觀方面的因素,這些都是下一步加強國有企業黨的建設需要著力的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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