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七:黨的領導弱化,管黨治黨不嚴
從2015年中央第一輪巡視開始,“管黨治黨不嚴”越來越多地出現在各巡視組的反饋意見中。這是伴隨巡視實踐的深化,中央巡視組把問題剝深一層,對國有企業存在問題根源的認識。這一表述既是果,更是因,以往各輪巡視發現的問題都可以歸結到這個根子上。
堅持黨的領導是我國國有企業的獨特優勢,黨組織應在國有企業中發揮政治核心作用。但從巡視情況看,不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黨的觀念淡漠、黨的領導弱化、重業務輕黨建、忘記黨員身份等問題,在國有企業比較普遍,這也是中央巡視組能發現諸多嚴重問題而企業自己卻視而不見的原因所在。“黨的建設滯後於企業發展,黨組織作用弱化、地位虛化、功能空化”、“一些黨組織不同程度存在放鬆管理,放任管理,放縱甚至放棄管理等消極狀況”,“黨的基層組織紀律鬆弛、組織渙散,黨員幹部政治意識淡薄,思想退坡,黨組織凝聚力、戰鬥力大打折扣”,中央巡視組的這種種發現,的確可以用“情況堪憂”來形容。
發現問題且正確認識問題,才能更好解決問題。巡視對問題的揭露,絕不意味著對國企成績的抹殺,而是為了從更深層次推動國企的持續健康發展。巡視的早發現,推動了問題的早解決,更深化了對國企全面從嚴治黨形勢任務的認識,為深化國企改革提供了重要參考。找准問題之後,更重要的是以問題為導向深化改革,創新制度,強化監管,切實加強國有企業黨的領導,把全面從嚴治黨落到實處,在做大做強做優中鞏固黨的執政之基。
(來源:中國紀檢監察雜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