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觀點
1京津冀啥時候能告別霧霾?
到2030年空氣有望達標
在12月12日召開的“首屆創藍國際清潔空氣技術大會”(以下簡稱“清潔空氣大會”)上,中國工程院院士、清華大學環境學院教授郝吉明表示,到2020年,只有珠三角地區有希望達到現在的環境空氣質量標準,尤其是PM2.5達到要求,長三角地區希望能達到目前珠三角的水平;而全國污染最嚴重的京津冀地區有望達到目前長三角地區的水平。到2030年,京津冀地區空氣質量才有望達標,全國大多數地級以上的城市實現空氣質量達標。
2污染物減排多少才能見效?
現有基礎上減排50%左右
郝吉明說,到2030年京津冀地區空氣質量達標,意味著各種大氣污染物都要大幅削減。初步估算,要實現達標,二氧化硫排放量要比2012年消減59%,氮氧化物排放量要比2012年消減71%,PM2.5的一次排放比2012年消減70%,VOC(揮發性有機化合物)的排放量比2012年大概消減45%。
“通過我們的閱兵藍、APEC藍,實際上證明要想空氣質量改善,消減50%左右的污染物排放量是需要的。”郝吉明強調,當前污染物減排進入攻堅期和深水區。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經過前一段的消減,容易消減的已經做了,要進一步消減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可能是一個攻堅期。
3誰來保障大氣治理的實施?
各地需盡快編制限期規劃
環保部環境規劃院副院長王金南在“清潔空氣大會”上表示,地方政府應科學編制環境質量限期達標規劃,報環保部備案,並向全社會公開。
根據新修訂的《大氣污染防治法》,“未達到國家大氣環境質量標準城市的人民政府應當及時編制大氣環境質量限期達標規劃”,“城市大氣環境質量限期達標規劃應當向社會公開。直轄市和設區市的大氣環境質量限期達標規劃應當報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備案”,“城市人民政府每年應向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報告大氣環境質量限期達標規劃執行情況,並向社會公開”。
依照上述法律依據,王金南將全國城市分為空氣質量已經達標的領跑城市、空氣質量實現達標的達標城市、空氣質量尚未達標的改善城市、空氣質量惡化的惡化城市。
王金南強調,對於已達標城市,地方政府應該確保環境空氣質量不惡化,並進一步改善;對於臨近達標城市,地方政府應承諾在“十三五”末實現基本達標;對於污染較重的城市,地方政府必須盡快編制空氣質量限期達標規劃,確定最終達標期限。
“限期達標時間表確定出之後,必須經當地人大備案批准,向老百姓公布,這樣把環境質量負責制真正落實下來。”王金南說。
來源:京華時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