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稱,防治腐敗的能力建設受到限制較多,現代化水平還不夠高,如社會誠信體系建設進展緩慢,信息“孤島”現象仍然存在,信息互通共享存在諸多限制,嚴格管理監督黨員幹部的基礎工程“貧血”。
報告列舉稱,“臉譜、指紋信息處理等技術運用不充分,身份戶籍管理與現代社會管理不相適應,一人多個身份證、護照等現象存在;預算編制和執行仍然粗放,財務管理存在漏洞,執行標準硬化與僵化同時出現,科研經費管理未完全適應科技創新的迫切需求;電子發票、公務卡、信用卡等從根本上有利於防止腐敗的工具還沒有普遍推廣,大量現金使用給腐敗留下較大空間。”
【報告數據】
十八大後中央巡視組人員數量增長一倍以上
報告稱,據統計,中央巡視全覆蓋任務數量為280多個,省區市巡視全覆蓋任務數量為8900多個,做到巡視監督沒有禁區、不留空白。
報告透露,2015年底,中央巡視組已完成對149個地區、單位和部門的巡視,實現對省區市中管國有重要骨幹企業、中央金融單位的巡視全覆蓋。剩餘130多家單位和“回頭看”任務,要在2016至2017年通過4至5輪巡視完成,任務仍十分艱巨。
報告稱,十八大以來,各省區市為巡視辦公室增編80餘人,目前共有人員編制約300人,有17個省區市巡視辦公室人員編制達10人以上,已有28個省區市巡視辦公室主任由正廳級幹部擔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