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月14日電/昨日,市民陳東稱其在辦理離職時,被單位要求將由單位統一管理並掛靠在人才市場的集體戶口遷出,否則就不為其辦理離職手續。這一要求合理嗎?
對此,人力社保部門及相關服務熱線工作人員回應,市民離職時無須遷出集體戶口,可保留直至買房為止。
事件
不遷戶口不讓辦離職
陳東2015年從外地一所高校畢業,被北京一家企業招聘錄用,並通過其現在所在的單位辦理了進京落戶。此後,他的戶口由單位管理並掛靠在人才服務機構。今年年初,他萌生了跳槽的打算,但在辦理離職手續時遭遇了尷尬。
“單位說辦離職必須先把戶口遷出,並提交戶口已經遷出的證明,才能走下面的程序。”陳東說,單位表示,離職之後,單位就沒有義務繼續為其管理戶口了。
然而,陳東咨詢了多家人才服務機構,都沒有辦法接收他的戶口。這些機構表示,他們都以公對公的形式給單位進行集體戶口管理,並不接受個人掛靠。
“國家規定了人社部門下屬的人才服務機構不收取戶口管理費,但為什麼他們都不接受個人戶口掛靠呢?”陳東表示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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