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省市調查組在找朱勇談話時,朱勇擔心承擔消極調查的責任,將記者第一次給自己打電話告知“11·12事件”的時間說成是“12月21日”,這樣,也能回避掉中間找媒體“協調”這一事實。
據杜玉侯講,朱勇跟調查組談完話,在電梯間碰到了正在等候他的杜玉侯。朱勇提示杜玉侯,組織調查時自己將第一次得知“11·12事件”的時間說成了“12月21日”。此後,在調查組要杜玉侯說明情況時,杜玉侯也將請徐善文吃飯說成是“12月21日”;
杜玉侯同樣交代之後談話的陳勤勇要將這次飯局的時間說成是“12月21日”,以保證口徑一致。
這套說辭在調查組要求提供吃飯的相關書證時露出了馬腳。
在朱勇授意下,杜玉侯安排陳勤勇到12月15日吃飯的酒店,開出了一張12月21日消費的假賬單,後來在對賬時被調查組識破。
區紀委書記不知道區教體局紀委書記“在忙什麼”
區教體局從局長到紀委書記忙著“協調”各種關係,難道區紀委書記毫不知情嗎?
埇橋區是一個擁有近200萬人口的大區。這個區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壓力非常大。現任區紀委書記主政反腐敗工作幾年來,立案數量一年一個台階,就在剛剛過去的2015年,達到了史無前例的506件。對他來說,“11·12事件”就像平地一聲驚雷,一說起自己沒能及時了解和阻止事態向更糟的方向發展,仍是懊惱不已。
2015年12月15日,區教體局紀委書記杜玉侯開始按照局長的要求“協調”媒體,但直到12月23日杜玉侯認為事情已經“協調”好了,才將事件情況向區紀委書記口頭做了簡要匯報,對於自己“協調”媒體的事,也只是以一句“可能有記者要採訪”一帶而過。區紀委書記做了原則性的表態,要杜玉侯盡快處理責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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