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建明強調,要寬嚴相濟、把握政策。扶貧資金是貧困群眾的“保命錢”,也是脫貧攻堅的“助推劑”,社會關注度高。對扶貧領域涉及金額大、情節惡劣、危害嚴重的職務犯罪,特別是群眾聯名舉報、引發集體上訪、社會反映強烈的案件,必須依法從嚴從重查處,決不姑息;對大搞形象工程、面子工程,造成扶貧資金損失、構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失職瀆職責任。同時要全面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對犯罪情節輕微、真誠悔改或者主動投案自首、檢舉立功的,依法從輕處理。要加強法律政策研究,嚴格把握罪與非罪界限,努力實現法律效果與扶貧成效的有機統一。
曹建明指出,要改進方式、注重實效。群眾不僅關心貪食扶貧款項的“蛀蟲”是否被查處,也關心扶貧資金能否得到落實。在辦案中,各級檢察機關不僅要堅持理性平和文明規範司法,慎重選擇辦案時機和方式,還要注重通過辦案挽回經濟損失。
(來源:人民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