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國務院發布《關於加快關停小火電機組若干意見的通知》,開始實施關停小火電機組的“上大壓小”項目。即是新建電源項目與關停小火電機組掛鈎。在建設大容量、高參數、低消耗、少排放機組的同時,相對應地關停一部分小火電機組。
27個項目有不少項目屬於“上大壓小”。大唐集團旗下的江蘇呂四港電廠的電力項目就是其中之一。檢方指控稱,為了這一項目相關負責人曾向許永盛送錢以及按摩椅,以感謝其在項目審批中給予的幫助。
《財經》記者獲悉,該案27筆受賄指控大多為各地方電力項目相關負責人帶著現金以匯報項目的名義到發改委許永盛的辦公室進行行賄。不少指控中,有多名相關人員一起前去拜訪。在這些人的證詞中,他們事先準備好現金,一般由其中一人最後完成送錢的工作,每筆金額幾萬元至幾十萬元不等,多為二三十萬元。檢方稱這些人的證詞交叉印證能夠證明罪行存在。
但對於這些賄賂行為的指控,許永盛全都予以了否認。他表示或許接待過部分項目的負責人,並收取了項目材料,但絕對沒有收受任何錢款。對於不少指控,許永盛否認認識行賄人,他表示他不可能在辦公室收受根本不熟悉的人送予的錢款。他稱這種受賄方式絲毫不謹慎,違背常識,如果他真的如此貪婪,那麼他的受賄 金額應該遠超500萬元。
許永盛還稱,除了有工作來往的政府官員和央企的高管,他不接待普通的項目人員,同時發改委有嚴格的門禁制度。在一些指控中,他稱行賄人的口供對發改委內部環境的描述完全錯誤。例如在一筆指控中,證人稱在發改委大院裡的樹蔭下向許永盛行賄,但許永盛稱發改委的大院里根本找不到樹蔭,由此他質疑對方根本 沒有到過發改委,做的是虛假證詞。
同時許永盛提出,發改委大樓內到處裝有攝像頭,他的辦公室正對著一個攝像頭,可以調取起訴中行賄發生時間的錄像進行比照。但據稱相關錄像都未能保存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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