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聶春玉。資料圖 |
呂梁是一個典型,山西腐敗的典型。數字足夠驚心動魄:從2014年9月到今年1月,山西全省立案超過2.8萬起,處分超過3.1萬人;查處的廳局級幹部129人,縣處級超過1500人。過去一年間,經過反腐,僅省管幹部就缺編300人——如果你足夠熟悉官場的規模,一個省能夠配備多少這種級別的幹部,那麼這個查處比例應該說是相當驚人的。
作為革命老區,張紀中給呂梁拍了《呂梁英雄傳》;出過王岐山都稱讚的廉吏、出過如此多英雄兒女的地方,卻因為煤炭而導致了“塌方式”腐敗,其中的原因足以令人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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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呂梁的GDP超過了1100億。全市總面積的54.3%,都是四大煤田的範圍。煤海山西總儲量的15.26%都在這裡,存儲量高達404億。
在煤炭日子好過的歲月裡,大大小小的煤礦就如同開足了馬力的印鈔機。如今,在全國乃至全球煤炭市場不景氣的背景下,山西的經濟也深陷困境。
看看數字就可知道:2012年,山西的GDP增速還是10.1%;2011年,則是13%;3年時間,數字一路下台階,從8%、4.9%掉到了2.7%,排名全國倒數。
產能過剩、市場不景氣,固然是經濟困難的大背景。但貪腐對經濟的破壞性,則是更致命的。在這個意義上,所謂貪腐可以為經濟發展提供適當“潤滑劑”的論調,簡直不容一駁——哪怕當年的潛規則讓經濟得到了數字上的增長,其對經濟的深層破壞卻是更長久的。
王儒林是這樣概括這種破壞作用的:“煤炭資源配置特別是資源整合、企業兼並重組過程中,都是採取政府決定的方式。這種做法很容易為官商勾結、巨額利益輸送、非法獲利等嚴重腐敗提供土壤和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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