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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兩會大家談:勞動合同法偏袒勞動者了嗎?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6-03-10 17:13:17


  中評社北京3月10日電/3月7日,財政部部長樓繼偉在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的記者會上表示,對於企業和雇員,勞動合同法的保護程度是不平衡的。“本意是保護勞動者,但可能最終損害了一些勞動者的利益”。記者發現,這類觀點近年來並不少見。不少企業界的全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受訪時認為,勞動合同法對於勞動者存在過度保護的情況,到了該修訂的時候。(3月9日羊城晚報)

  這是近期以來,樓繼偉部長第二次對勞動合同法“傷害勞動者”的評價與表態。此前的2月19日,其在中國經濟50人論壇上表示,現行勞動合同法對企業的保護十分不足,最終損害了勞動者利益。這樣的解讀,贏得越來越多的認同。往前看,當年的勞動合同法,從制定之初到全國人大常委會四次審議,即便是2008年1月1日開始施行後,各色爭議也從未停歇。“嚇跑資方”、“偏袒勞工”的聲音,經久未歇。

  經濟下行壓力較大的時候,詰責勞動合同法,很容易引發共鳴。細究起來,大概的意思無非有兩個:一是說勞動合同法讓靈活用工成為了泡影,僵化了勞動力市場,即使勞工懶惰,雇主開除也不容易,最後劣幣驅逐良幣;二是導致工資“過快”上漲,企業用人成本不斷攀升,低端產業因為人力成本高了,最後只得打包了崗位遠走他鄉。這兩個主要的說法,並不新鮮,甚至只是當年學界對新法最主要的擔心的“複讀”而已。美國《福布斯》雜誌亦曾這樣評價我國的勞動合同法:“走得太過了,這些保護超出了一個像中國這樣有活力和快速變化的經濟體的健康需求。”

  2015年,伴隨著轉型升級,傳統行業沉屙泛起。學界建議修法、大佬痛陳困難……對於勞動合同法的詬病,又甚囂塵上起來。事實果真如此嗎?先來說用工問題,勞資關係在事實上,顯然是不對等的。真要辭掉一個員工,只要不是體制內的事業編制等身份,大概也就是分分鐘的事情。有關於此,只要看看加班工資、帶薪假、高溫補貼的命運,足以窺斑見豹。再說,別忘了不久前,河南省商丘市尚博學校女教師還在微博上曬出“奇葩”勞動合同。更多違法的勞動合同,仍潛隱在現實的水底。再說工資問題,十三五要“獲得感”、要“分享”,如果還是三十年前的工資水平,怕是實在扯不上關係。CPI在飛漲,收入要跑過GDP,工資總不能真比眉毛長得還慢。事實上,眼下國內最低工資水平,依然只占到當地社會平均工資的28%到32%,仍處在較低水平,與國際通行的40%至60%的標準還有較大的差距。簡言之,漲工資不是勞動合同法的“法術”,尤其是在用工荒等成為新常態的人口紅利終結年代,仍指望靠壓榨勞動價值來換得飛速發展,已經喪失了此般想象的土壤與空間。

  這兩年,國內企業日子不好過,其實是全球同此涼熱。不能把所有的困難與問題,都扔給勞動合同法的“黑鍋”裡。客觀而言,勞動合同法確實在保護勞動者權益層面發力不少。不過,企業的雙創活力,恐怕不能冀望發軔於隨意解聘勞動者、不交社保等“小聰明”裡。

  世易時移,法律的穩定性當然是相對的,勞動合同法當然也可以根據經濟社會的變化,而不斷調整自己的節奏與步伐。但在勞動者力量分散而弱勢的現實語境下,呼籲廢止法律以“便利經濟發展”——除了“欲加之罪”的牽強,只怕會在和諧勞資關係的傷口上,狠狠撒上漫山遍野的鹽。

  (來源:光明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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