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3月15日電/宗小姐的蘋果手機用到第三個月開始不能正常充電,到第六個月就徹底不能開機了,送到售後服務卻被告知不在保修範圍內——這是廣州市消委會日前公布的3·15典型案例之一。
宗小姐的遭遇其實算不上新聞。僅這兩天的報道,就有人維修手機時被要求出具購機發票、手機盒和身份證,並且缺一不可;有人蘋果手機黑屏,卻因外殼有磕傷被拒絕保修……根據統計,2015年全國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共受理手機投訴12.28萬件,連續7年位居商品類投訴第一位,而曾以“難啃”“高傲”聞名的蘋果,相關投訴也一直處於“高燒”狀態。
目前,對於3·15,人們似乎已經習慣了這種模式,當它來臨的時候,大家一擁而上,相關部門曝光、提醒,媒體明查暗訪,消費者猛烈吐槽;而當聚光燈被引向別處,圍觀者作鳥獸散,部分平日裡或大行其道或隱秘存在的消費沉屙也默默地恢復原狀——從數年前被曝光售後政策歧視到如今霸王條款屢見不鮮,蘋果的案例也足以說明,消費者的維權之路依然道阻且長,並且還應該依賴“天天3·15”,依靠生活中的常態維權。
那麼,3·15距離“365”還有多遠?簡單來說,就是維護“消費者權益”要有更強震懾力。
首先,暢通維權渠道沒有止境。目前,高效、便捷的維權渠道仍然缺乏,調解周期長、維權成本高等依然是消費者最大的“攔路虎”。對此,不少地方已探索“互聯網+”促維權,嘗試完善聯網機制、打通調解通道、整合社會資源和司法資源等等,這些嘗試顯然越多越好。其次,需要職能部門更多“出頭”。假冒偽劣商品鑒定難,不規範的經營方法難以定性,商家的違法成本還不夠高,部門監管仍不夠常態化等已是老生常談,從體制機制上完善維權體系建設、整合市場監管力量等應該加快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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