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專案組還發現諸暨人俞某頻繁向趙某購買美金,且數額巨大。其中,符合“一進一出”特點的交易就有38筆,合計2648萬元。調查發現俞某的身份為諸暨市對外經濟貿易公司某部門經理。專案組順著這條線索核查發現,俞某利用其公司身份做掩護,簽訂虛假購貨合同,虛構出口貿易並通過向趙某購買外匯製造收匯假象,自2012年1月以來,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1億餘元,騙取出口退稅2000餘萬元。
反洗錢專家認為,在互聯網金融龐大的資金規模掩護之下,“地下錢莊”隱匿也更加方便,交易雙方的信息不對稱機制也給“跨境洗錢”提供了方便;網絡交易破除了地域限制和時間限制的優勢,也給追蹤增添了難度。所以公安機關在打擊“地下錢莊”犯罪的過程中,應當高度重視新型的金融業態,提前建立起系統的防範機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