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4月1日電/3月30日,國家衛生計生委會同中央綜治辦、公安部、司法部聯合印發《關於進一步做好維護醫療秩序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切實提高涉醫事件現場處置能力,各地要堅決打擊涉醫違法犯罪,維護醫院良好秩序。通知特別提到,滋事行為制止前不得調解、糾紛責任認定前不得賠錢。
據媒體報道,近日,江西省修水縣人民醫院發生一起因嬰兒患者死亡導致的醫療糾紛。記者在醫院調查時,自稱分管醫療糾紛的副院長黃某叫囂記者多管閑事且爆粗口:“記者是最壞的,比縣裡領導還壞。”這位副院長的媒介素養顯然是有問題的,但其所講的縣領導不問青紅皂白,要求先給兩萬元賠償,如果所說為真的話,也確實需要引起重視。
現實中,大凡出現醫療糾紛,確實存在著息事寧人的傾向,表現為糾紛責任還沒有認定,已經先行賠錢。這樣一種做法,在客觀上刺激和加劇了一些醫鬧的發生。
有必要指出,醫鬧與正常的維權截然不同。維權是患者及其家屬應有的權利,而醫鬧則多少有點無理取鬧。這裡的“理”,有的時候是道理之理,有的時候是理性之理。正是因為有些醫鬧沒有道理不講理性,從而影響了正常的醫療秩序,不僅對醫生無益,而且對於一般的患者及其家屬來說,也完全沒有好處。
每個醫生都希望有良好的從醫環境,每個患者都希望有良好的就醫環境。在良好的醫患關係中,醫生能夠輕鬆上陣,展現自己的水平,而患者也能夠心情愉悅地求醫看病。醫鬧的發生,可怕的不只是破壞了正常醫療秩序,影響醫院救治病人,還在醫生心中形成了一種“寒蟬效應”。拿過度檢查來說,有些檢查大可不必,但在一個人人自危的環境裡,醫生為了自保,很有可能要求患者做不必要的檢查,從而加劇了看病貴。而且,醫生做的不是“複制粘貼”,很多時候也需要創新。在一個到處都是醫鬧的環境裡,誰敢輕言創新?
有人可能認為,醫鬧的背後折射出維權通道不暢的現實問題。當下很多醫鬧的發生,都往往與醫療事故引發的醫療糾紛息息相關。很多醫鬧只是患者家屬維權方式的過激化,而且是在無奈之下迫不得已的選擇。維權通道不暢的情況確實存在,這也提醒有關方面在打擊醫鬧的同時,也要一著不讓地整治紅包以及其他醫療亂象,不遺餘力地保護患者的合法權益。渠道不暢不是發生醫鬧的理由,也不是干擾別人就醫的理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