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4月2日電/激進反對派成立鼓吹“港獨”的組織,繼續受到各界抨擊。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昨日指出,就“港獨”的立場不可含糊,直言“港獨”是錯事,違反“一國兩制”及《基本法》,罔顧本港700萬人福祉,應該受到譴責;律政司司長袁國強重申,“港獨”與《基本法》相違背,律政司會留意相關人士往後行動,考慮是否有需要採取行動。民間團體“保衛香港運動”亦發起請願,要求警方徹查及拘捕“香港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
林鄭月娥昨午在立法會主動回應“港獨”問題,她說:“有關香港民族黨或者對於所謂‘港獨’這個主張,近日我留意到有很多社會人士都表達了一個很強烈和很清晰的立場。我的看法是有一些事就是黑和白、對和錯,是不可以含糊的。”
香港是中國不可分離一部分
林鄭說,香港從來都是中國不可分離的一部分,“一國兩制”亦是一個憲制的要求,所以任何提出這些“港獨”的言論,都是一件錯事;希望所有社會人士都能看清楚事件本質違反了“一國兩制”、違反了《基本法》,亦完全是罔顧香港700萬人的福祉,所以需要受到譴責。
她強調,作為依法辦事的政府,在處理無論什麼機構、什麼人士提出的申請,都是會依法辦事,當然包括最重要的是《基本法》。
律政司關注研採取行動
律政司司長袁國強出席立法會財委會會議時,被工聯會立法會議員王國興提問,當局將如何應對“港獨”思潮時嚴正回應,“港獨”主張跟《基本法》第1、第12條相違背,直言完全不符合《基本法》;律政司正在研究,並留意相關人士往後的行動,將來會按日後情況,考慮是否有需要採取行動,並由執法部門調查作搜證。他重申,表達言論自由並非沒有規限,作為負責任的政府,有需要緊密跟進情況。
顏寶鈴:須堅決摘除毒瘤
港區人大代表、飛達帽業控股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顏寶鈴指出,“港獨”言論鬧到滿城風雨,令人對本港未來發展感擔憂;1984年簽署的中英聯合聲明,已確認中國將以《基本法》確立香港為特別行政區,作為香港憲制文件,《基本法》在本港的法律地位不容動搖,也是香港穩定繁榮發展的重要基石。
她又說,《基本法》首條已指明,香港是中國不可分離的部分;她狠批“港獨”組織及其言論嚴重違反《基本法》,公然挑釁本港法治精神及核心價值,破壞香港長治久安,更影響港人根本利益及民生福祉,需要堅決摘除“港獨”毒瘤。
前保安局局長、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指出,香港如果獨立,一定是違反《基本法》;不過,對於這是否違反本港法律,要視乎相關組織的行為;如果一個團體不獲公司條例以及社團條例註冊,但仍然繼續運作,其實屬非法團體;經民聯立法會議員、大律師梁美芬也稱,政府不應批准相關主張的團體註冊及團體的活動。
愛港團體質疑違法促警查
另外,民間團體“保衛香港運動”昨日也舉行請願,反對“港獨”。該會一行約20人,從灣仔港鐵站外出發,遊行至警察總部。發起人傅振中指出,身為“香港民族黨”召集人的陳浩天,煽動群眾擾亂社會秩序,該組織更表明要香港獨立,鼓吹“港獨”,質疑有關人士違反《刑事罪行條例》第9條及第10條,故要求警方徹查及拘捕有關人士;他們向警方遞請願信,促請警方跟進。
籲9月用選票踢走反對派
傅振中慨嘆,部分入世未深的年輕人,淪為反對派政黨的炮灰,又質疑反對派政黨“心腸惡毒”;他指出《基本法》第1條已列明,香港是中國不可分離的一部分;他更質疑反對派聲稱言論自由下“什麼也可以說”,正正是誤導年輕人;他指出“港獨”將會損害港人的生活,猶如“變種沙士”;他促請本港選民於9月的立法會選舉,要用選票踢走反對派。
來源:香港商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