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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女生酒店遇襲,能喚醒裝睡的安保義務麼?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6-04-06 16:21:07


 
  觀察近些年來一些偶然進入輿論視線的賓館糾紛,從顧客賓館遭竊、賓館摔傷這樣的“小事兒”,到賓館墜樓、賓館遇害這樣的刑事案件,基本上都處於個案個判的情況,依賴於當地具體情況、法官的自由裁量、甚至酒店與涉事顧客之間的私下協議和溝通,罕見能夠釐清違反安保義務構成要件的典型案例。司法實踐缺乏震懾力就會導致規則不確定,而行業規則不確定的直接後果就是,在事實上鼓勵酒店賓館將安保看做一種抽象的義務,習慣於等出了事兒再去想辦法“平事兒”。

  和頤酒店遇襲姑娘的遭遇曝光後,在憤怒譴責之外,酒店遇襲時如何自救也成為了公眾討論焦點。其中有一條辦法說,一旦被劫持,要大肆破壞酒店財物,“唐三彩景泰藍青花瓷擺設、大玻璃大鏡子使勁砸,然後經理服務員和清潔工就不會讓人把你拖走了。”這個建議想來令人心裡發涼,它隱含的話語是:在酒店的價值排序中,財物要遠比顧客值錢的多。不要指望酒店為你的生命安全擔負義務,它只關心能否在與你的短期契約中實現權利最大化。這種出現在酒店卻不限於酒店經營的狹隘功利主義,與“不論一個人處於什麼角色,只要人身權和生命權遭到威脅,就必須無條件救助”的現代人權概念形成了直接的對衝。

  對於“女生和頤酒店遇襲”一事的後續處理,能夠扭轉這一印象麼?

  (來源:光明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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