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元春表示,運作好智庫基金制必須做到“一個基礎,一籌一增”。“一個基礎”是指完善基金理事會制度,通過完整的理事會組織架構、議事規則決定重大資金的使用,確保智庫基金使用的正確方向,為基金良好運轉提供基礎保障;“一籌一增”是指在基金來源上,一方面做好“籌”,拓展智庫基金的融資渠道,引入社會資本共建的制度體系,激發社會資本的合作熱情;另一方面做好“增”,積極探索資金自我循環和增值的良性發展規律,嘗試“基金池”的經營性使用,促進資金的良性循環和增值,為智庫研究獲得持續、穩定的資金支持擴展新思路和新空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