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執政縣市成立合作聯盟,召開藍營跨縣市合作會議,縣市輪流主辦會議,針對可以合作的議題找到最大基石,共創多贏的局面。
四、大幅改組智庫,應扮演黨的“火藥庫”角色,每星期均需提出一個具攻擊力的詳細計劃書,提供“立法院”問政及召開記者會使用,必要時可請“立法委員”發函政府部門提供資料,由智庫擬妥各種的方案。
五、主席下鄉long stay,每次以1至2星期為原則,透過參加地方活動和座談會,深入瞭解地方民情和基層黨員意見,並可就近協助處理地方事宜,與民眾、黨員、黨工同呼吸、共命運建立深厚感情。三個月後,地方和媒體察覺到黨已改變,並逐漸趨向好感和支持。
六、開辦藍鷹培訓班,積極培育青年從政人才。針對28歲以下有政治興趣的青年,定期開班培訓。培訓成績及格者,由黨統一分發至各級黨部、“立委”辦公室、藍營執政縣市政府擔任助理,以提升其對政治的深度了解和黨的忠誠度,未來透過公平初選機制產生黨的候選人,代表黨競選公職。
七、針對社會關注的事件,積極連結相關社團,主動帶領群眾運動。透過常態性活動及社會事件,廣邀友善團體和人士共同參與,重新投入街頭運動,影響視聽並爭取群眾認同。
八、維持國共平台。未來國共論壇應繼續維持,但應定位為功能性會談,談論主題應選擇能產生作用的議題,出席人數應縮小,以避免社會不當聯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