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的監管:療法未獲批准卻納入醫保
2009年6月,衛生部公布《首批允許臨床應用的第三類醫療技術目錄》,自體免疫細胞(T細胞、NK細胞)治療技術赫然在列。一名醫生曾對此表示質疑:根據《醫療技術臨床應用管理辦法》,屬於第三類的醫療技術首次應用於臨床前,必須經過衛生部組織的安全性、有效性臨床試驗研究、論證及倫理審查,然而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從來沒有公布過免疫細胞療法的相關臨床試驗結論和倫理審查結果,就將其納入了首批允許臨床應用的醫療技術目錄。
更讓人困惑的是,2014年的一份“政府信息公開告知書”顯示,衛計委從未批准任何醫療機構開展自體免疫細胞治療技術,然而中國醫師協會又曾專門開設研修班,為全國自體免疫細胞(T細胞、NK細胞)治療技術人員提供培訓。一篇刊載於《解放軍醫院管理雜誌》(2012年7月30日),題為《醫院開展對外合作自體免疫細胞治療技術體會》的文章披露,國內進行該項治療的醫院已有近百家。據山東媒體報道,青島某醫院從2004年就開始了DC+CIK抗腫瘤治療,而在5年後,免疫細胞治療技術才被納入《首批允許臨床應用的第三類醫療技術目錄》。今年4月中旬,江蘇媒體報道,六安市首家免疫細胞生物治療中心將於7月底啟用。這也從側面說明,近年來不斷有醫院投入到開展免疫細胞療法的行列中來,分食這塊巨大的“蛋糕”(2014年的一篇報道指出,該療法收費昂貴,每次動輒數萬元,被認為是繼基因檢測之後,中國醫療領域的下一個萬億市場)。
另有報道顯示,地方政府在默許的情況下支持醫院開展這類診療,一個佐證是,相當多省市都將這項治療納入醫保報銷的範圍,報銷比例高達80%-90%,物價部門也都規定了指導價。不過,也有某些地方的人社局並不認可該療法。2014年3月,福州市一名患者家屬就“關於細胞因子活化殺傷(CIK)細胞輸注治療是否能報銷”向福州市人社局提出訴求,得到的答覆是福州市定點醫療機構未獲得衛生部開展“CIK”項目許可,對該治療項目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不予支付。無獨有偶,同年9月,遼陽市一名癌症患者也提出了類似咨詢,當地醫療保險管理中心這樣回復:一、細胞因子活化殺傷(CIK)細胞輸注治療方法適應症寬泛且未見客觀療效;二、按照衛生部相關文件規定,個別使用該技術的醫療機構並未獲得衛生部批准;三、該診療項目總費用高且多次重複使用,已超出基本醫療保險範圍;四、部分醫療機構在患者無明顯適應症的情況下,存在誘導患者消費和疑似促銷行為。
值得注意的是,2015年7月,國家衛計委根據《國務院關於取消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的決定》,發布了《關於取消第三類醫療技術臨床應用准入審批有關工作的通知》,審批變為備案,同時規定醫療機構對本機構醫療技術臨床應用和管理承擔主體責任,這基本意味著,是否開展、如何開展免疫細胞療法,醫院都是自己管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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