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責任追究制度。資源環境是公共產品,對其造成損害和破壞必須追究責任。要建立環保督察工作機制,嚴格落實環境保護主體責任,完善領導幹部目標責任考核制度。堅持依法依規、客觀公正、科學認定、權責一致、終身追究的原則,針對決策、執行、監管中的責任,明確各級領導幹部責任追究情形。強化環境保護“黨政同責”和“一崗雙責”要求,對問題突出的地方追究有關單位和個人責任。對領導幹部實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建立健全生態環境損害評估和賠償制度,落實損害責任終身追究制度。對造成生態環境損害負有責任的領導幹部,必須嚴肅追責。
建立健全資源生態環境管理制度。推動生態文明體制改革要搭好基礎性框架,建立歸屬清晰、權責明確、監管有效的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以空間規劃為基礎、以用途管制為主要手段的國土空間開發保護制度﹔以空間治理和空間結構優化為主要內容,全國統一、相互銜接、分級管理的空間規劃體系﹔覆蓋全面、科學規範、管理嚴格的資源總量管理和全面節約制度﹔反映市場供求和資源稀缺程度,體現自然價值和代際補償的資源有償使用和生態補償制度﹔以改善環境質量為導向,監管統一、執法嚴明、多方參與的環境治理體系﹔更多運用經濟杠杆進行環境治理和生態保護的市場體系﹔探索實行耕地輪作休耕制度﹔實行省以下環保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要完善生態環境監測網絡,通過全面設點、全國聯網、自動預警、依法追責,形成政府主導、部門協同、社會參與、公眾監督的新格局,為環境保護提供科學依據。要加強生態文明宣傳教育,增強全民節約意識、環保意識、生態意識,營造愛護生態環境的良好風氣。
(來源:人民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