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在樹立群眾觀點和運用群眾路線的問題上,如何認識和對待“群眾運動”是一個應當深入討論的重大問題。若干年來,不但主流話語一口否定群眾運動,就是種種非主流話語也多患有筆者稱謂的“群眾運動恐懼症”,例如某些真誠贊成從嚴治黨、反對腐敗而又具有民主精神的新、老自由主義者和憲政主義者就對群眾運動嗤之以鼻。在這種氛圍中,“又要搞運動了!”成了可以用來嚇唬人的一種警言。然而,群眾運動真的那麼可怕嗎?在社會事物的發展過程中,有些矛盾在社會的平緩時期,依靠法律、制度、紀律和道德就得到了解決,但有些矛盾卻在平緩時期未能解決而積累下來,在某種條件下,就有可能劇烈地爆發,造成社會大動蕩。這就給先進的執政黨提出了如何以最佳的方式,即最有利於社會發展的方式,來解決這些矛盾的問題。
中國共產黨在民主革命時期所形成的群眾觀點和群眾路線,並不要求事事都搞群眾運動,但群眾運動在當時是一種解決社會矛盾的重要的方式。這種方式,在民主革命勝利後,不再是體現群眾觀點和群眾路線的主要方式了,但這並不是說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再需要群眾運動了。在五十年代初,剛剛取得政權的共產黨內部和幹部隊伍內部,出現了較為普遍的貪圖享受乃至腐化墮落的現象,且有愈演愈烈之勢。在這種形勢下,以毛澤東為首的黨中央做出了開展“反貪污、反浪費、反官僚主義”的群眾運動的決定。由於這是一場深得民心的運動,在各級黨組織的領導下,群眾被廣泛發動起來。儘管在運動初期出現過懷疑面寬,觸及人多的缺點,但並未帶來社會生活的混亂,亦未造成大的傷害。據筆者親身體驗,就連當時一些中學生,也能感受到那場運動對共產黨拒腐防變,凝聚人心,所起到的重要作用,這種作用,至今仍被黨內外和國內外多數人所肯定。
對於法制尚不健全的新中國是如此,就是對於法制較為健全的美國也是如此。人們知道,六十年代初的美國爆發了由黑人領袖發動的大規模的民權運動,目標是進一步消除種族隔離,真正實現黑人和白人在社會生活中的平等。當時美國先後兩任總統肯尼迪、約翰遜支持了這場群眾運動,約翰遜甚至親自帶領一些黑人子弟走進了傳統的白人學校入學。這場群眾運動推動了1965年《選舉權法》的誕生,痛擊了某些消極的社會現象,推進了政治民主化的進程,甚至弘揚了一些“政治正確”的理念,種族隔離制度從此壽終正寢。韓國在工業化和現代化的進程中,在邁向民主政治的過程中,曾進行了引起社會很大震動的反腐敗運動。樸正熙總統在七十年代發動的“庶政刷新運動”,金泳三總統在九十年代掀起的“廉政風暴”,由於有眾多的下級官員和民眾參加,都取得了較好的成果。
今天的中國,官場的不正之風和腐敗現象已成頑疾,而由於執政黨在新的歷史時期制定和執行了一條正確的路線,取得了令多數群眾滿意和世界多國欽佩的偉大成就,特別是經濟得到了飛速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得到了迅速提高,就在客觀上掩蓋了這種“頑疾”的危害性和持續性,並很難用常規的辦法加以解決。在紀念改革開放三十周年時,筆者曾用古希臘神話中的那個三十年未曾打掃過的“奧吉亞斯牛圈”為喻,提出應由執政黨來發動和領導一次這種建設性類型的群眾運動,在一些人迷戀於短視的“維穩”的社會心理氛圍中,尤應如此。這就是要在中央的統一部署下和各級黨組織的具體領導下,嚴格依法辦事,參照前述的生活會制度,把時間拉長些,把人員擴大些,把聲勢提高些。運動的目的不是要抓出多少腐敗分子,而是要使廣大領導幹部被觸動到“發一陣燒”、“出一身汗”的程度,經受一次先是痛苦後是痛快的煎熬。就是說,整治的對象主要不是“人”,而是“事”,這當然不應搞什麼大字報、小字報、造反團、戰鬥隊等,也不應進行什麼“主義”之爭。在運動中,既不應批判主流話語所詮釋的“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也不應批判所謂的新、老左派,所謂的新、老自由主義,所謂的民粹主義和儒學、國學,以及改革開放後出現的所謂的“新權威主義”,摒棄“革命大批判”的思維方式和話語方式。這些“主義”之間,儘管有很大不同,但在反腐倡廉上是一致或基本一致的,因而在運動中,沒有必要對“反腐倡廉是否應當”這一假問題展開所謂的“大辯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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