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宜春中院一審以受賄罪判處新餘市原人大黨組書記、人大主任周建華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在被“雙規”後,周建華也曾在一份悔過書中提及,“在很長一段時間裡,也有清白做官、乾淨做事的自我要求。”
據《南方都市報》報道,調到地級市新餘後,周建華任市人大常委會主任。
上述報道還稱,周建華曾公開與新餘市委書記李安澤抬杠唱反調,一是要求人大辦公樓單獨選址另建,此事因人大的幾位副主任一致反對而流產;二是市委提名需提交人大通過的人選,若提名對象不去周建華那裡匯報工作、聯絡感情的話,人大就會遲遲不研究表決通過。據了解,在周案中,由於被迫“燒香進貢”而受到處分的有10多人。
法院二審判決書顯示,周建華近年來收錢的胃口非常大。最大一筆受賄款項來自新餘市中創礦業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付敏。付敏曾付170萬元用於周建華為妻子梁某購買一棟別墅、150萬元用於為前妻在上海購房。此外,付敏還前後給了350萬和100萬給周建華炒股,共計770萬元。付敏甚至稱,“後來我都不想送了,我給他的已經夠多了。”
人防系統
調研員因審批“肥差”放棄晉升
提起“人民防空辦公室”這個名字,不少人可能會感覺陌生,沒有人會否認它的“清水衙門”身份。在河北省保定市,正是這樣一個有點“冷僻”的單位,卻曝出了令人震驚的集體腐敗窩案,多名原任、現任領導,中層業務骨幹和掌握實權的工作人員都深陷窩案之中。
今年2月18日,中國紀檢監察報刊發《“冷衙門”的“生意經”》一文,披露了河北省保定市人防系統腐敗窩案,自2014年7月以來,保定這一市級人防辦,就有原黨組書記、主任李鐵柱等16人被查處,9人被移送司法機關。
文章披露,李鐵柱曾有過輝煌的過去:15歲當兵,18歲入黨,20歲提幹。1993年,還不滿40歲的他就成為保定地委組織部的副部長。在組織的悉心栽培下,他原本可以通過自己的努力,成就更大的事業。
然而自1996年調任“清水衙門”保定市人防辦黨組書記、主任以來,他頗感失落。
後來,根據省、市政府的部署安排,人防辦承擔起了負責收取人防工程易地建設費、對民用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工程進行審批等職能。漸漸地,一些建設單位和開發商開始找上門來,曾經冷清的人防辦變得熱鬧起來。
一些開發商找他辦事後送現金,他都坦然接受,覺得不收白不收,在欲望的泥淖中越陷越深。
作為人防辦主任,他經常違反議事規則,不僅在自己主持的會議上隨心所欲作出決定,而且人防範圍內所有事情,他都能一句話“擺平”。只要他打了招呼、下了指令,人防工程涉及的行政審批、質量驗收等都會一路綠燈。
他還向組織交代,自己曾利用父親去世、兒子結婚等婚喪喜慶事宜大肆斂財。
值得一提的是,人防辦副調研員國惠仙,人防辦的“老資格”,在人防辦工作了30多年,絕大部分時間負責工程處(原工程科)的業務。她一直是人防辦的“業務大拿”,專業素質過硬,曾多次被評為省、市級先進個人,所分管的處室連年被評為先進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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