誠然,蔡英文接受“中華民國憲法”好似接受“一個中國”(因為“中華民國憲法”中載明了其主權涵蓋大陸和台灣,屬於“一中憲法”),但不容忽視的是,七次增修後的“憲法”增添了很多模糊空間,這些模糊空間可能會被不同政治力量所利用,進而作出不同解釋。蔡英文是否接受了“一中”這個問題,需要我們對她再作進一步跟蹤性觀察才能作出準確回答。單就她目前論述而言,尚不能說她放棄了“台獨”,回歸了“一中”,至少目前看不出她放棄“台獨”、接受“一中”的跡象。從蔡英文的整套論述看,其“台獨”立場並未發生變化,僅是其“台獨”策略的調整。與原來“台獨”勢力主張重新“制憲”相比,其無非是不主張重新“制憲”而在“憲法”框架內堅持“務實台獨”。
那麼,蔡英文的“憲法”論述與大陸的政治底線究竟還有多遠?怎樣就算是達到了大陸政治底線的要求?換言之,有無具體的檢驗指標?答案是肯定的。眾所周知,大陸的政治底線是接受“九二共識”,其核心意涵是兩岸同屬一個中國。雖然“憲法”論述和“九二共識”屬於不同的話語表述系統,但在表達“兩岸同屬一中”問題上具有融通性。為此,筆者可以為蔡英文繪制出以下論述路線圖,即“台灣共識”→“憲政”論述→“憲法”論述→“一中憲法”論述→ 唯一“法統”的“一中憲法”論述。目前,蔡英文的“憲法”論述正處於上述路線圖中的第三步,今後必須走完後兩步,才能實現與大陸的和解。舍此一步,均無法建立民共互動。對於以上兩步,大陸期待蔡英文能夠合併邁進,實現一步到位,但如果有困難,今後也可以分為兩步走:
第一步,必須明確表示其所接受的“中華民國憲法”是“一中憲法”,不能進行其他(如“台獨”或“獨台”)演繹解釋。那麼,怎樣就可以是“一中憲法”?首先,要明確“一中”是指“大中國”意義上的“中華民國”。具體的考察指標是,恪守“憲法”本文第四條的規定,亦即“中華民國”的疆域範圍必須涵蓋大陸和台灣。但反觀蔡英文的論述,可能會側重對增修後的“中華民國憲法”進行解釋,將領土範圍縮限在台澎金馬地區。其僅僅給大陸方面“兩岸一中”的想象,但目前並未接受兩岸同屬一中。對此,需要蔡英文在“憲法”立場上有一個明確的轉變和表態,要明確承認“中華民國憲法”是“一中憲法”。那麼,什麼樣的“一中”才是符合大陸需要的“一中”呢?從目前台灣各界對“一中”解釋來看,主要有以下四種涵義:一是“一中即中華民國”,與對岸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或中國)是互不隸屬的並列關係,即“國與國”關係;二是“一中即一個中華民國”,其領土涵蓋大陸和台灣,堅持“單一主權”,不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合法性;三是“中華民國政府”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同屬於“一中”,此“一中”為虛體架構,實質是“一國兩府”;”四是“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同屬於“一中”,此“一中”為虛體架構,實質是“一中兩國”。在上述四種涵義的“一中”解釋之中,只有第二種涵義解釋,接近於大陸的“一中”意涵,對此,大陸雖不滿意,但可勉強接受;其他三種涵義解釋則是“台獨”或“獨台”解釋。因此,退一步說,即便蔡英文“憲法一中”不正面接受大陸方面對於“一中”意涵的解釋,至少應接近於國民黨的解釋,將“憲法一中”論述中的“一中”解釋為“大中國”意義上的“中華民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