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進入實體問題仲裁階段,仲裁庭面臨著只有菲方證據而無中方證據的局面,而菲方的證據是存在瑕疵的。由於本案所涉及實質性問題中存在法律與科學事實高度混合的現象,仲裁庭將在審查專家意見和科學證據以認定相關事實的過程中面臨一定困難。
第四,本次仲裁庭確認南海爭議的管轄權,很大程度上反映了在國際海洋爭端領域日益明顯的管轄權擴張主義。中菲南海仲裁案屬於“混合爭端”,即在海洋爭端中同時出現必須要解決的領土主權爭端的情況。然而,包括本案仲裁員Wolfrum法官在內的一些人卻認為,在“混合爭端”情形下,《公約》強制爭端解決程序對領土爭端可以進行變相地、間接地管轄。
第五,中方的缺席不應是仲裁庭產生偏見、放鬆審查尺度的理由。相反,應促使其更認真地審查管轄權、實體訴求是否成立,嚴格適用國際法,並注重說理程度。
就本次仲裁而言,中方“不接受、不參與仲裁”的策略是基於堅定維護國家主權利益的綜合考量,貫徹了以談判協商友好解決領土爭端的國家政策。
展望:中國崛起與國際法
隨著中國的崛起,涉及類似領土、領海爭端的國際訴訟或仲裁的風險可能增大。面對今後類似的主權仲裁爭議,無論最終選擇參與程序與否,本研究組提供了幾種備選的關鍵程序性策略以供探討和參考,如主張保密仲裁的權利、行使選任仲裁員的權利、提交“法庭之友”法律意見書等。這些措施旨在通過把握關鍵程序性事項,盡量減少可能遭受的損失,以“低成本”方式微妙地引導和影響仲裁流程和結果,間接促使仲裁庭作出更全面、客觀的決斷並爭取其理解,並爭取國際輿論的支持。
首先,我們希望中國能夠在國際社會中繼續積極運用和倡導國際法,加大國內外社會各界對於中國國際法立場的尊重理解和理性探討,並重視中國國際法的人才培養和對外交流。就中國新一代而言,將拳拳愛國心與國際視野相結合,用國際的語言講中國的故事,優雅實現國家利益和世界和平,正是我們不可推卸的責任。
其次,南海領土主權、海洋權益和“斷續線”是中華民族共同祖產和共同利益。為了堅決捍衛民族利益,智慧解決南海問題,需要兩岸同胞群策群力,共同努力奔走、發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