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6月24日電/2016年6月23日,核供應國集團年會在韓國首爾召開。韓國負責多邊和全球事務的副部長崔鐘文在接受採訪時,積極評價中方為全會順利召開發揮的建設性作用,並高度評價《不擴散核問題條約》(《不擴散核武器條約》)對於核供應國集團防擴散機制的重要作用。記者就此採訪與會的外交部軍控司司長王群。
一、聽說在這次核供應國集團年會上,中方獨家反對印度加入,對此你有何評論?
集團議程上迄未涉及具體“非《不擴散核武器條約》締約國”加入的議題,這次年會的議程也沒有這樣的議題,因此談不上所謂反對或支持的問題。但是,關於如何處理“非《不擴散核武器條約》締約國”加入問題,中方十分重視。前一階段,中方推動集團以“主席之友”方式,就“非《不擴散核武器條約》締約國”這一類國家加入集團所涉及的方方面面問題進行了三次非正式討論。儘管各方仍對此問題有許多不同看法,但中方認為,相關討論十分有益,增進了各方相互了解。中方希望能繼續討論這一問題。我們也將建設性參加相關討論。
二、核供應國集團在接納新成員問題上有什麼標準?
集團關於接納新成員有明確的規定,涉及五條標準,既涉及技術,也涉及政治、法律問題。最主要就是《不擴散核武器條約》,也就是申請國必須是《不擴散核武器條約》締約國。這是一個“硬杠杠”,不是中國定的,是國際社會普遍認同的。
《不擴散核武器條約》是整個國際防擴散體系的基石。如果在《不擴散核武器條約》問題上不斷開口子,國際防擴散體系的大廈就會轟然坍塌。如果沒有《不擴散核武器條約》這個政治法律基礎,伊核全面協議的達成就無從談起,下一步全面協議的執行也會困難重重,甚至失去方向。如果沒了這個政治法律基礎,今後怎麼解決包括朝鮮半島核問題在內的國際防擴散問題?這些都值得三思。有時採取多重標準很容易,但後果很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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