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情況都人為地加重了接處警負擔,一方面造成110接處警資源的浪費,耽誤打擊犯罪和救助危難群眾;另一方面,民警受職權、專業知識等諸多因素限制,無法解決群眾反映的問題,也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警民關係,降低公安機關執法的公信力。
據了解,為進一步規範110警情處置工作,減輕基層公安機關和一線民警工作負擔,公安部、廣東省公安廳決定從2016年5月初至7月底,集中3個月時間開展減輕基層公安機關110接處警工作負擔專項治理,切實給110減負瘦身。
110受理什麼?
(一)刑事案件、治安案(事)件、交通事故、火災事故、群體性事件;(二)危及人身或財產安全迫切需要處置的緊急求助;(三)對正在發生的民警嚴重違法違紀行為的投訴;(四)其他需要公安機關處置的與違法犯罪有關的報警。
何為“非警務活動”
常見“非警務活動”包括勞資問題、債務問題、鄰里問題、ATM機吞卡、失物尋找、醫療求助、開門開鎖、法律援助、社會求助、噪音擾民、家庭矛盾、工商消費等。
12345受理什麼?
(一)廣州市各級人民政府工作職責、政策法規、辦事流程、執法程序、審批及服務事項等政務信息咨詢;
(二)廣州市各級人民政府職責範圍內的非緊急類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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