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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來源:網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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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來源:網絡) |
中評社北京6月28日電/《中共北京市委關於深化首都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的實施意見》昨天出台,提出對於符合條件的創新創業人才,將通過積分落戶辦法優先辦理引進。此外,在中關村人才管理改革試驗區開展外籍人才出入境管理改革試點,出台外籍人才及團隊出入境實施辦法。
積分落戶政策對創業人才傾斜
《意見》提出,建立市場導向的人才引進機制。制定實施北京市積分落戶管理辦法,研究設立創新創業指標,對獲得一定規模創業投資的創業人才及其核心團隊、投資資金達到一定規模且市場貢獻突出的投資管理運營人才及其核心團隊、高新技術企業以及文化創意領軍企業骨幹、創新創業中介服務人才及其核心團隊等優先辦理引進。對於社會貢獻突出且確有用人需要的單位,建立人才引進的綠色通道。
去年底公布的北京市積分落戶政策徵求意見稿提到,積分落戶通過建立指標體系,對本市居住證持證人申請落戶的條件進行量化,並對每項指標賦予一定分值,總積分達到規定分值的人員可在本市申請辦理常住戶口。創新創業指標及分值是其中重要的一項指標,提出在經認定的科技企業孵化器及眾創空間中的創業企業就業,且符合一定條件的申請人,工作每滿1年加2分,最高加6分。在經認定的科技企業孵化器及眾創空間、技術轉移服務機構、相關專業科技服務機構就業,且符合一定條件的申請人,工作每滿1年加1分,最高加3分。在國家高新技術企業、中關村高新技術企業就業的申請人,工作每滿1年加1分,最高加3分。在科技、文化領域以及創新創業大賽獲得國家級或本市獎項的申請人,獲國家級獎項的加9分,獲本市獎項的加6分。從這些細則上看,積分落戶政策在制度設計上對於創新創業人才有傾斜。
《意見》提出,到2020年,在首都人才發展體制機制的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上取得突破性進展,與首都作為全國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國際交往中心、科技創新中心城市戰略定位相適應的人才發展治理體系基本建立。相關部門負責人曾指出,北京通過積分落戶引進人才,將為建設科技創新中心目標提供人才保障。此外,北京疏解非首都功能進行人口調控,但並不會控制人才,與精准引進人才不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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