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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十家央企發現47起重大違紀違法線索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6-06-30 10:46:45


 
  港中旅集團

  2006年至2014年,違規為高管人員發放服裝津貼等1923.89萬元,其中2014年418.86萬元,中央八項規定出台後涉及集團領導班子成員的金額為142.85萬元。

  □專家解讀

  《中國企業報》總編輯、中國企業研究院執行院長、首席研究員李錦表示:跟往年相比,廉潔自律方面有很大的改觀,中央八項規定出台後,中國電子、中國海油、港中旅集團等7家企業所屬的8家單位違規發放津補貼等591.23萬元,數額相對過去下降較大,說明中央八項規定發布後,起了很大的作用,風氣有很大的好轉。

  違規發放補貼問題,並不是央企的財務制度漏洞或財務問題,這主要是內部人員造成的,沒有領導點頭,沒有領導集體同意,這些違規的補貼是發不出來。

  對於審計報告提到“對企業追責問責制度機制不健全,違規決策等問題較為突出”,李錦表示,284項重大經濟決策中,有51項存在違規決策、違反程序決策、決策不當等問題,造成損失浪費等126.82億元。這個數量非常大,比例也比較高,很令人痛心。現在存在的問題是,主要依靠企業自行追責問責,造成監督約束弱化,以致有的問題屢審屢犯甚至積聚。現在必須明確追責問責的主體和追責問責的標準。對於央企,必須由國資委或審計署來追責,對於其他企業,由監管部門或上一級部門來追責。

  另外,追責的標準必須明確,這個標準需要監管部門或上一級部門來明確規定。這也是今年報告的亮點,明確提出要對違規決策、決策不當進行追責。

  (來源:京華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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