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特別指出,在公安部門指導下,部分地區的重點醫療機構開展安檢試點工作。
醫療機構應當建立酒後、有滋事或暴力傾向、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等人群的就診安全防範制度;對多次反映訴求,有過激行為或揚言暴力傷醫的,以及有潛在暴力傾向的,醫療機構應當及時向公安等部門反映,相關部門應當及時依法處理,嚴防發生惡性案件。
三招重拳治醫鬧
一招:報警求助快速反應
方案要求,公安機關要嚴格按照《公安機關維護醫療機構治安秩序六條措施》要求,切實加大打擊力度。
首先,對醫療機構的報警求助要快速反應,果斷處置,堅決制止,特別是對正在實施傷害醫務人員行為的,必須採取果斷措施堅決制止,必要時依法使用武器、警械;其次,對非法攜帶管制器具進入醫療機構的,一經發現一律依法予以行政拘留;第三,對毆打醫務人員、嚴重擾亂醫療機構秩序的,必須依法予以治安管理處罰或者追究刑事責任,不得拖延、降格處理。
要求警醫聯動快速反應,由公安機關、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指導醫療機構建立健全突發事件處理流程,二級以上醫院組建應急安保隊伍。
二招:傷醫案件快捕快訴
方案要求,人民檢察院對傷醫案件應當及時受理,加強與公安機關、審判機關的協作配合,快捕快訴。對重大涉醫犯罪案件要及時介入偵查,引導取證。
對有案不立、以罰代刑、重罪輕判等問題,應當依法監督糾正。
三招:四種情況從嚴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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