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凱要求,對這次督查發現的惡意騙補和違規謀補的兩種情況,要視情節嚴重情況進行相關懲處,包括取消財政補貼資格、追回補貼資金、罰款、取消汽車生產資質,將問題車型從推薦車型目錄中剔除等。
馮飛透露,根據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專項督查等有關情況,國家將對補貼政策進行三方面調整和完善。
首先,研究建立與新能源汽車生產成本等因素掛鈎的補貼標準動態調整機制,適當降低6-8米、8-10米等純電動客車車型補貼標準,並改進補貼撥付方法。
第二,工信部將研究提高進入新能源汽車推薦車型目錄的條件,對現有目錄進行動態調整,提高補貼產品的先進性水平。
第三,推進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粍量和新能源汽車積分同步管理辦法的出台,建立企業平均油耗與新能源汽車積分掛鈎制度,逐步建立市場化機制引導企業加快新能源汽車生產推廣。
中國電動汽車百人會研究咨詢部副主任張娟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分析,新能源汽車行業目前高度依賴補貼,補貼是業界最為關注的問題,但涉及的問題非常複雜。
直接補貼給終端汽車用戶還是通過補貼車企間接補貼終端汽車用戶?補貼標準怎麼確定,如何動態調整?電池目錄與新能源汽車推廣補貼是否應該掛鈎?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粍量和新能源汽車積分是否需要同步管理?這些問題都有待政策的明晰。
在座談會上,一位地方政府官員建議,為進一步破除地方保護,由中央財政統一對新能源汽車推廣進行補貼,不再實施地方政府補貼;建議明確相關規定,要求各地執行國家統一標準,不得設置地方目錄。
動力電池升級成本可減半
在座談會上,馬凱要求,扎實推進國家動力電池創新中心建設,強化技術研發前瞻布局,實施鋰電升級工程,加快實現動力電池革命性突破。
馮飛透露,推動出台《促進汽車動力電池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按照國家要求,工信部會同有關部門提出了產業發展目標、重點任務和保障措施,爭取盡快形成報批稿上報國務院。
根據中國電動汽車百人會近日發布的《中國汽車動力電池發展路線圖》,在“十三五”期間,鋰離子電池實現技術升級,新型鋰離子電池單體比能量提高一倍,達到350Wh/kg,成本降低50%,達到0.6元/Wh,電池系統比能量提高一倍,達到250Wh/kg,成本降低一倍,達到1元/Wh;動力電池實現智能化製造,續航400公里純電池汽車的經濟性和使用便利性與傳統燃油車基本相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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